現開展2025年首版次軟件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時間要求:2026年
一、申報方向
首版次軟件指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等重點領域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但處于市場初期階段或者尚未形成競爭優勢的創新軟件產品。本年度選擇工業軟件作為申報方向。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注冊地且主要創新工作開展地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2.申報單位擁有申報軟件產品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具備相應的研發能力。
3.申報軟件產品取得技術創新突破,且在質量水平、市場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
三、申報流程
(一)企事業單位申報
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填報說明要求,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書>>、測試機構出具的首版次軟件測評意見、首版次軟件測評機構基本信息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推薦單位審核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核查。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審查認定情況,填寫審核意見表,形成推薦名單匯總表,與單位申報材料一并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
(三)部門復核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按程序形成首版次軟件遴選結果。
四、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存在填報信息不實、材料不齊,瞞報、漏報、代碼提供不全,送審產品和銷售產品不一致的,3年內不得再申報。
2.申報單位需提供依照團體標準<<首版次軟件產品測評規范>>(T/CQAE11029一2025)形成的軟件產品測評報告,應真實、準確反映申報產品情況,所選測評機構應符合團體標準<<首版次軟件產品測評能力要求與實施規范>>(T/CQAE11033一2025)要求。測評機構應嚴格把關,若存在造假等問題,2年內不得參與首版次軟件測評工作。
3.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落實管理要求,維護好政策的嚴肅性。請各推薦單位于2026年1月16日前報送審核材料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逾期將順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