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組織開展工業綠色低碳典型案例(“無廢園區”“無廢企業”方向)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時間要求:2026年5月1日前擇優推薦
以下為全文
一、征集對象
(一)無廢園區: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園區產業規劃合理,生產工藝及裝備水平先進,工業固廢產生強度低,綜合利用水平較高,固體廢物管理機制健全,利用處置設施完備,已形成具有示范意義且可推廣的典型模式。
(二)無廢企業:成立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且具有一定生產規模,信用記錄良好,工藝技術先進,單位產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高,在固廢減量產生、循環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義且可推廣的典型模式。
二、基本要求
(一)無廢園區
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園區內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綜合利用率累計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2.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近三年累計降幅≥10%。
3.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未受到行政處罰。
4.列入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企業應全部通過審核驗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園區內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詳實準確。
(二)無廢企業
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綜合利用率累計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2.單位產品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顯著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計降幅≥10%。
3.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未受到行政處罰,未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4.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5.建有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平臺(系統),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詳實準確,能夠實現可追溯、可查詢。
三、工作安排
(一)“無廢”建設: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本地區工業園區、工業企業的指導,引導園區、企業按照《“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建設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建設指南》)自愿開展“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建設。開展建設的園區或企業應參照《建設指南》,研究制定并實施本園區或企業的建設方案,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完善固體廢物綜合治理體系,強化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能力,提升工業固體廢物消納利用水平。
(二)凝練總結:開展“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建設的園區或企業應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報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積極宣傳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向“無廢化”轉型的典型案例,引導園區和企業主動推行“無廢”生產模式。
(三)擇優推薦: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于2026年5月1日前擇優推薦本地區典型案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版材料發送至zyzhly@miit.gov.cn),推薦材料包括《典型案例申報書》、《典型案例匯總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并抄送生態環境部。每個省(區、市)推薦的案例原則上不超過5個,鼓勵針對產生量大、利用難度高的固體廢物報送案例,推動解決制約行業發展共性問題。
(四)評審及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態環境部組織專家對各地報送的案例進行評審,遴選出一批在全國具有推廣意義的典型案例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