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科技局,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各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良好的創新孵化生態,根據《河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豫科〔2019〕35號)、《河南省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豫科〔2020〕101號)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河南省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二、申報材料
申報認定、備案河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單位,請分別按照附件1、2要求準備相關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版,紙質材料統一用A4紙雙面打(復)印,書籍式裝訂,一式2份(封面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電子版要求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
三、申報流程
(一)材料提交。請將申報材料報送歸口主管部門(各省轄市科技局,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各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省教育廳)。
(二)審核推薦。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和省教育廳對擬推薦的相關科技企業孵化載體應進行審核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申報類別分別匯總形成各類孵化載體申報匯總表,并出具推薦函,將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在規定的日期前報送至科技廳。
四、有關要求
(一)本次申報的孵化器、眾創空間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以下一項或多項專業服務,孵化服務領域側重圍繞我省重點培育的“7+28+N”的產業鏈條。
1.專業平臺服務。通過自建、共建、合作等方式,建設專業技術領域內開放式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在孵企業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測試等服務;
2.供應鏈服務。發揮供應鏈整合優勢,為在孵企業提供原料采購、原型打樣、批量試制、集成開發、倉儲物流等服務;
3.資源對接服務。廣泛鏈接創新資源,為在孵企業提供產品設計、品牌策劃、市場營銷以及創業培訓、融資對接、知識產權、技術轉移、財務、法律、商務等服務。
(二)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及時申報,并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審核推薦和報送工作。
(三)各申報單位要恪守科研誠信要求,確保所提供的申報材料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等科研不端行為的,將取消參評資格,并列入失信單位名單。
(四) 請各歸口主管部門于5月20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申報匯總表和推薦函報送省科技廳,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