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智能工廠梯度培育管理辦法(暫行)》,按照《關于2026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有關工作安排的預通知》(工通裝函(2026)47號,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2026年度基礎級、先進級智能工廠名單報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 時間要求:于2026年5月20日前報送
一、做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
請各地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依托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www.c3mep.cn),常態化做好當地制造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
二、做好基礎級智能工廠梳理工作
請各地按照《河南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實施方案》和《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做好基礎級智能工廠的培育工作,基礎級智能工廠要求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水平不低于二級,且建設6個以上智能應用場景。
三、做好先進級智能工廠報送工作
(一)梳理前兩批備案名單
請各地對前兩批已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的先進級智能工廠名單進行全面梳理,重點核實企業是否正常經營、名稱是否發生變更、智能應用場景是否有新增,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二)報送本年度先進級智能工廠
請各地按照《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梳理當地符合先進級智能工廠條件的企業名單,先進級智能工廠要求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不低于2級,且建設10個以上智能應用場景。請各地嚴格審核相關信息,確保推薦企業符合條件。
四、有關要求
請各地將基礎級智能工廠名單、先進級智能工廠核實名單、先進級智能工廠新增名單分開匯總,于2026年5月20日前將《智能工廠名單匯總表》(WPS版、加蓋公章PDF版)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數字化與未來產業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