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定位與政策依據
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是國家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根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國辦發〔2024〕25號)及《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創建指引》(工信廳規函〔2025〕198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計劃到2027年,在全國分行業分區域培育100家左右深耕行業的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
該項目以“聚能+賦能”為核心,以“深耕行業+扎根區域+輻射全國”為導向,旨在降低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門檻和成本,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制造業的大規模、深層次、高水平應用。
二、促進中心的主要功能
促進中心聚焦以下三大功能:
1.資源整合:匯聚政產學研用金各方資源,整合技術、產品、數據、標準、基礎設施、人才、安全防護等要素,創新運營機制。
2.生態營造:通過供需合作、產融合作、產教合作等形式,加快優秀案例復制推廣,推動政策落地。
3.專業服務:面向企業提供評估咨詢、技術集成、方案開發、改造總包等服務,面向行業積累數據集、模型庫、工藝包。
三、 重點建設內容
促進中心須圍繞以下八項內容中的至少三項開展建設:

四、重點支持的行業領域
項目聚焦以下14個重點行業: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機械、航空、船舶、汽車、電力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電子信息制造。
五、創建主體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根據創建指引,促進中心依托已有的數字化轉型服務實體機構或實體機構聯合體建設,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主體資格:獨立法人,可單獨或聯合申報(聯合體不超過7家,須簽訂聯合建設協議,明確責任分工及利益分配機制)。
2.場所與設施: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必要的設施設備、網絡接入及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3.經營狀況:財務收支良好,經營規范,無違法違規記錄,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4.行業經驗:所在地應為服務行業的主要聚集區,有2年以上服務相關行業和地區的經驗。
5.人才團隊:健全的管理團隊,專職技術團隊包括一定比例的行業技術人才和數字化專業人才。
6.服務能力:具備資源整合和生態構建能力,能夠為區域內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專業服務,并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7.運營機制:建立與服務實施相匹配的制度、流程、標準和保障措施,運營模式科學合理。
優先支持脫胎于大型工業企業、具有工業基因、熟悉行業機理的實體機構。
六、對企業的主要價值
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成后,將為廣大制造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帶來以下直接價值:
◆ 降低診斷門檻:獲得免費的或低成本的數字化轉型診斷評估服務,明確自身短板和改造路徑。
◆ 獲取適配方案:無需從零開發,可直接選用成熟、標準化、模塊化的行業解決方案。
◆ 享受總包服務:由促進中心擔任工程總包方,組織專業服務商實施改造,提供監理、運維等全流程服務。
◆對接各類資源:通過促進中心搭建的平臺,對接技術、產品、資金、人才等資源。
◆ 共享基礎設施:以較低成本使用網絡、算力、檢驗檢測等設施。
◆獲取培訓支持:參加數字化轉型人才培訓,提升自身團隊能力。
◆ 了解政策動態:及時獲取最新政策、標準及優秀案例信息。
七、對企業及服務機構的建議
1.對于數字化轉型服務商
對照創建條件,評估自身基礎;明確聚焦的行業方向;如能力不足,可尋找聯合體伙伴(不超過7家);提前梳理服務業績、財務數據、典型案例等材料。
2.對于制造企業(特別是行業龍頭)
可作為牽頭單位或聯合單位參與申報,發揮行業經驗優勢;也可關注后續促進中心名單,主動對接獲取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