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新建50家省技術創新中心,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黃河水沙資源高效利用、隧道掘進裝備、碳中和技術、超硬材料、數字經濟、小麥、花生、棉花、地下工程防護等領域創建5家左右國家技術創新中心。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和一流創新生態建設規劃的通知》豫政〔2021〕41號
河南省技術創新中心是按照科技部推動建設的河南省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科技創新平臺,是我省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河南省技術創新中心申報要求
省技術創新中心依托省內行業龍頭骨干企業、中央和省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設,堅持“少而精”原則,有序組織開展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申請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的單位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二、建設程序
1. 組織申報:
省科技廳根據國家發展戰略和我省重點產業發展需求,按照省技術創新中心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發布申報通知,具備建設條件和產業創新優勢的單位(或牽頭建設單位)研究制定建設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提出建設申請。對于省委省政府按照產業發展戰略進行統籌布局的技術創新領域,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成熟一家,啟動一家。
2. 評審論證:
省科技廳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技術專家、財務專家、管理專家對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進行咨詢論證和實地考察。建設單位根據專家評審論證意見完善建設方案。
3. 啟動建設:
建設方案論證通過后,經省科技廳批準啟動建設。獲批建設的省技術創新中心應細化建設方案任務,編制并簽訂建設目標任務書,按照建設方案落實建設經費,完善理事會、技術委員會等,組織開展各項建設任務
建設期一般為3年,建設期即納入省技術創新中心管理。
4. 驗收考核:
省技術創新中心從批準組建次年開始,每年1月底前編寫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科技廳;建設期滿后,省科技廳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省技術創新中心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后即為省技術創新中心。
三、績效考核
省技術創新中心認定后,實行動態管理。省科技廳定期委托相關機構或組織專家實施績效考核,每3年為一個考核周期。
省技術創新中心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以后補助方式給予經費支持;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限期1年進行整改,整改期間不再享受相關政策扶持,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給予撤銷省技術創新中心資格。
考核期內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基地的,本考核期省級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優秀”。
四、獎補政策
河南省:支持創建(重組入列)國家級創新平臺。對新創建(重組入列)的國家級科技研發平臺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并根據其研發投入、實施一流項目等情況統籌給予1000萬元的持續支持。
關于印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財政政策豫財企〔2024〕9號
圍繞企業需求打造省級創新平臺體系。對首次命名的企業類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按規定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的每年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各類省級創新平臺。對企業建設的省級研發平臺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每年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引進高校創新資源,共建研發平臺。
河南省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
鄭州:對新創建成功的技術創新中心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補。對新創建成功的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補。
鄭州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2025
平頂山:支持研發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200萬、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省院士工作站、中原學者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獎勵。對經批準部門考核或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獎勵。
平頂山市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政[2025〕8號
商丘: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示范機構、新型研發機構、中原學者工作站、綠色創新示范企業、基地等,分別一次性獎補100萬元、30萬元。
商丘市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開封: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中試基地等重大平臺的各類創新主體,給予一次性最高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省級平臺的各類創新主體,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 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開封市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洛陽: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支持。
《洛陽市深化提升創新主體創新平臺“雙倍增”行動計劃(2021-2025年)》
焦作: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實驗室、國際聯合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
《焦作市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焦政辦〔2022〕30號)
注:以上僅供參考,請以最新政策和實際發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