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產業聯合基金項目即: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產業類項目,和應用攻關類、優勢培育類項目,青年科學家、重點重大項目均源于2021年10月發布的《河南省省級科技研發計劃聯合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本次主要介紹產業聯合基金項目,該項目旨在促進區域產業創新發展,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與科技成果轉化,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從2022年每年發布項目需求征集通知及申報通知,共三批次已有75項重大項目通過評審并實施(具體明細及領域見附件)。
2025年7月16日省財政廳與科學技術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征集科技研發聯合基金(產業類)合作意向的通知》,面向各省轄市(縣、區)進行項目征集,擬繼續實施科技研發聯合基金(產業類)項目。
01 項目支持額度和方式
重大項目支持金額為500萬元—1000萬元。
重點項目支持金額為100萬元—300萬元。
一般項目支持金額為20萬—30萬元。
采用事前補助和事后補助的資助方式
02 項目申報領域
圍繞我省“7+28+N”的產業鏈群體系布局,聚焦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行業發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頸制約問題,解決區域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問題。
03 項目申報方向
圍繞當地與省產業聯合基金協議確定的產業領域(可擴展到上下游),把準關鍵問題,加強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研發布局和協同創新,推動產出重大成果,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成為現實生產力,推動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04 項目申報條件
項目應嚴格按照產業研發聯合基金指南發布的專題進行申報,主要聚焦資助方區域內的優勢產業,開展重大技術攻關、聯合研發及成果轉化示范,不在指南范圍內的項目不予受理。
注:規劃填報項目指南征集需求,且每年指南均有變動,需根據最新項目征集指南進行申報。
項目主要采用“定向申報+公開競爭”的方式,重點支持在市、縣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發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引導市(縣)龍頭企業、鏈主企業、規上工業企業牽頭,聯動省科學院、省實驗室等高能級科研平臺,支持創新成果優先在聯合區域落地轉化。
鼓勵產業鏈內上下游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共同開展技術攻關、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提升區域整體科技創新水平,推動聯合區域科技成果加速轉化。
1.項目申報單位應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有較強的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2.項目申請單位為企業的須有實際研發活動,聚焦產業發展關鍵核心問題。項目申請單位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大中型企業不低于1.5%,其他企業不低于3%;
3.項目投入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財政資金的3倍。
4.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5.項目負責人的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5年),兩院院士不受年齡限制,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6.項目申請單位為企業的應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未被記入“信用中國(河南)”黑名單。
7.申報單位需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05項目限制條件
近3年內承擔的省重大科技專項存在驗收不通過或逾期尚未結項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
使用虛假材料申請項目,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除撤銷立項項目、收回已撥經費外,還將列入科技計劃項目不良信用行為記錄。
按照最新發布征集通知,本次產業聯合基金項目面向全省各地市、縣區發布產業聯合基金項目申報領域,已填報需求征集、有意向申報本項目且建有省級研發平臺的企業、高校等企事業單位注意及時關注申報通知,按照申報要求及時申報。
注:被納入產業聯合基金項目支持申報領域后,不再支持申報中央引導地方發展項目。
注:轉載引用請標注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