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第三期產業研發聯合基金2026年度重大項目和產業科研規劃提升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時間要求:
申請單位系統填報和主管部門審核提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24日18:00。
一、支持額度和方式
(一)重大項目
河南省產業研發聯合基金重大項目支持金額為500萬元-1000萬元。采用事前補助和事后補助的資助方式。立項后按照實際需求和進度,參照省重大項目資金撥付方式,原則上首批啟動資金不超過總資金80%,分期撥付經費。
(二)產業科研規劃提升項目
產業科研規劃提升項目支持金額為10萬元-30萬元。采用直接補助的資助方式。
二、申報條件
(一)重大項目
1. 項目應嚴格按照產業研發聯合基金指南發布的專題進行申報,圍繞國家戰略需求、河南轉型發展需要,聚焦聯合方區域產業創新發展和服務民生公益,主要聚焦聯合資助方區域內的優勢產業,開展重大技術攻關、聯合研發及成果轉化示范,不在指南范圍內的項目不予受理。
2. 項目主要采用“定向申報+公開競爭”的方式,重點支持在聯合資助市、縣本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發能力的企事業單位。項目原則上由企業牽頭申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牽頭申報的應有企業參與,鼓勵各聯合方統籌資源、聯動支持。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我省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注冊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前,建有省級(含省級)以上研發平臺,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3. 鼓勵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加強與聯合資助市、縣的產學研合作,可作為合作方與聯合資助市、縣區域內的企業聯合申報,牽頭申報企業應具備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能力。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各申報單位應加強項目審核,強化科研誠信管理,加強科技倫理審查。同一項目已獲得省級及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嚴禁重復或變相重復申請。鼓勵單位內部加強資源整合、形成優勢團隊。
4. 項目申請單位為企業的須有實際研發活動,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單個產業基金重大項目申請財政資金額度為500—1000萬元,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貫通產學研用。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大中型企業不低于1.5%,其他企業不低于3%,投入項目研發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財政資金的3倍。
5. 申報產業基金重大項目應當聚焦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圍繞主要研究內容和預期目標設置2-4個子課題,各課題之間應當有機聯系,項目負責人應當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兩院院士不受年齡限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鼓勵青年創新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專項等重大創新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已承擔省財政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且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逾期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6. 已承擔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專項、產業基金重大項目逾期尚未結項驗收,或近3年內存在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專項、產業基金重大項目驗收不通過的單位,不得申報。
7. 產業基金項目不接受涉密內容項目申報,申報材料請作脫密處理。
8. 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申報單位應對申請書真實性負責。使用虛假材料申請項目,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除撤銷立項項目、收回已撥經費外,還將列入科技計劃項目不良信用行為記錄。
(二)產業科研規劃提升項目
1. 申報單位應為高校、科研單位或長期從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的企、事業單位等(不限于聯合資助市、縣區域內的單位),在相關產業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
2. 項目負責人應符合以下條件: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具備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在申報課題研究領域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具備按時完成課題研究的物質技術條件、手段和時間保證。
3. 申報單位應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申報單位應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使用虛假材料申請項目,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除撤銷立項項目、收回已撥經費外,還將列入科技計劃項目不良信用行為記錄。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通過其他渠道已獲得市級以上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
4. 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5. 單個指南限立項項目1個。
三、申報程序
漯河市、駐馬店市、鶴壁市、三門峽市、鄭州市鄭東新區、鄭州經開區、方城縣、西峽縣科技、財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省轄市科技、財政主管部門,依據本通知要求,按照屬地化原則組織本地區申報工作,加強項目篩選和審核。申報單位在河南省科技研發聯合基金管理系統中填報完成項目申報資料,提交至所在地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主管部門統一提交至省科技廳、財政廳。申報產業科研規劃提升項目,隸屬于省直部門(單位)的申報單位通過所屬省直部門(單位)申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統一提交到省科技廳、財政廳。
四、系統填報要求
2026年度產業研發基金相關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發聯合基金管理系統(//www.hnstf.cn)實施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申報單位經注冊并實名認證后登錄系統進行申報。各主管部門管理員用戶使用統一分配的賬號登錄系統。申報單位確認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門審核期間退回修改的項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廳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各聯合資助市、縣主管部門要在前期指南凝練、項目儲備基礎上,加強指導,嚴格把關,按照時間要求進行申報和審核提交,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
申請單位系統填報和主管部門審核提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24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