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制造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中提出目標任務:
到2025年,培育100個綠色設計產品和節能節水技術裝備產品;建成30個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綠色低碳發展標志性項目;培育500個綠色工廠、50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培育20家能效水效“領跑者”企業、20個左右循環再生工業園;建設100家數字化能碳管理中心……
在河南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中提出,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創建一批“超級能效”工廠和“零碳”工廠……
河南省及各地市綠色低碳政策陸續出臺,以下是相關最新獎補政策。(注:具體實施以所在地最新要求為準)
01 河南省
對獲得國務院或者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依據:河南省支持企業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 豫政〔2025〕18號
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綠色工業園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依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財政政策的通知豫財企〔2024〕9號
02 鄭州市
支持企業和數據中心開展節能、節水、降碳、減排改造,項目達產后實際效益達到10%以上的,按照不超過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平臺)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申報年度獲得以上多項稱號的按就高原則只享受一項獎勵。
依據:鄭州市進一步加強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鄭政〔2023〕23號
03 商丘市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業園區、能效水效領跑者、零碳工廠和超級能效工廠等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設計產品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節水型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依據:商丘市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商政{2025}4號
04 平頂山市
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零碳工廠、能效水效“領跑者”、超級能效工廠、制造業單項冠軍、工業設計中心、質量標桿、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應用場景、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平臺、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對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零碳工業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
依據:平頂山市市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平財企〔2025〕5號
05 許昌市
對入選國家級超級能效工廠、零碳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選省級超級能效工廠、零碳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以支持項目方式,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國家、省確定的重點行業中,對新評定的A級環保績效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績效引領性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建企業通過評定的除外。
依據:許昌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政策(征求意見稿)
06 開封市
對獲得國務院或工信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經省工信廳認定的對應省級試點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務院或工信部認定為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綠色工業園區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
依據:《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開封市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汴政〔2023〕28號)
07 洛陽市
獲評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市財政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綠色設計產品目錄、能效水效“領跑者”等領域獲評國家、省級榮譽的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依據:《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制造業“三大改造”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洛政辦〔2021〕33號)
08 新鄉市
對首次獲得國家能效、水效“領跑者”的企業, 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依據:《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新鄉市重點產業細 分領域支持政策的通知》(新政辦〔2024〕2號)
對獲得認定的省級綠色示范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制造業單項冠軍、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新一代信息 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園區、項 目、平臺),我市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依據:(新鄉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財政政策的通知)
09 焦作市
鼓勵工業企業開展環保績效對標升級,創建環保績效先進性企業,對成功創建國家重點行業績效A級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重點行業績效B級企業、引領性企業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鼓勵企業開展綠色創建,對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獲得國家能效水效“領跑者”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得省級能效水效“領跑者”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進入國家節能機電設備(產品)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的企業,按照產品類別(同一產品的系列產品不重復獎勵)給予20萬元一次性的獎勵。
依據:《焦作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惠企政策 100 條》
10 鶴壁市
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稱號的企業,以支持綠色化改造項目建設方式,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稱號的企業,以支持綠色化改造項目建設方式,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鶴壁市支持企業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依據:鶴壁市支持重點產業鏈全鏈式培育壯大的若干政策鶴政〔2023〕29號
11 南陽市
被評為國家、省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依據:《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宛發〔2021〕11號)
12 周口市
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機器換人”示范項目、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數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等試點示范,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和《周口市支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獎勵辦法》《周口市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工作評定細則》給予資金支持。
依據:《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周口市加快數字化轉型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周政〔2024〕15號)
13 信陽市
對企業應用節能環保技術、工藝、裝備進行改造,有效提升工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設備和軟件投資不低于300萬元的,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入選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智能工廠(車間)、綠色工廠、產業研究院、制造業創新中心、質量標桿、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服務型制造業等示范企業或試點項目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綠色工廠、質量標桿企業、國家級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等,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依據:《信陽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信財企[2024】22號
注:轉載引用請標注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