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背景
科技成果產業化是連接生產與科研的橋梁,是推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的關鍵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決策部署,強化高新技術對產業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工作。
鏈接: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的通知_河南科學技術廳
//kjt.henan.gov.cn/2025/06-20/3172166.html
聚焦領域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責的重點專項側重催生未來產業和新興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的高新技術領域,著眼于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增加高質量科技供給,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本次試點工作主要聚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先進制造、新材料領域高新技術成果,為加快推動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的產業化應用提供示范,強化高新技術對產業的支撐作用。
工作目標
以試點工作為牽引,強化產業供需對接、活化創新主體動力,優化產業化服務保障,充分撬動人才、資金、政策等資源,通過中試熟化、孵化、市場推廣、產業鏈整合等途徑,加快推動科研成果向規模化生產、市場化運營階段轉化,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支撐建設以先進制造業為骨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
申報原則
自主申報、兼顧不同主體、先進帶動示范
申報分類
本次試點工作分為試點區域和試點單位兩大類
工作重點:
試點主體應認真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圍繞工業和信息化部后續發布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推介成果,明確試點實施計劃及預期成效,提出配套支持措施。試點實施周期為名單發布之日起2年,期間,試點區域/單位應至少圍繞3個/1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高新技術推介成果推動開展產業化工作,至少參加1次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的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對接交流活動,每年底報送工作進展報告。
具體要求:
(1)試點區域
應制定成果產業化落地引導政策,支持相關成果及單位落戶當地;支持相關單位開展樣品制備、小規模試驗、中試驗證;優先推薦相關成果參與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評定等;圍繞推介清單,結合區域資源稟賦,每年組織不少于1場對接活動,推動有需求的央企、地方鏈主企業等與項目單位對接。
(2)產業化實施類試點單位
通過自行實施、技術轉移或孵化新企業等方式推進相關成果工程化、產業化;提供相關成果的技術、人才支持,開展技術人員培訓;為相關成果開展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等提供場地、設施條件。
(3)第三方服務類試點單位
應立足自身職能,搭建供需對接平臺,推動供需匹配與交流合作;為相關成果提供技術孵化服務,優先向產業化實施類試點單位開放實驗室、檢測平臺、試驗驗證平臺等資源;為相關成果產業化提供政策解讀、市場準入、知識產權、標準制定等方面的服務。
(4)金融服務類試點單位
應向推介成果或其他試點單位予以投資傾斜,設計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整合金融資源,為企業治理、市場拓展、融資上市、產業鏈協同等賦能;加強同主管部門溝通磋商,構建協同服務機制。
試點區域和試點單位需具備承接先進制造、新材料領域成果轉化的基礎條件,擁有完善的支持措施和產業化機制,并已成功承接相關領域成果產業化項目,具備相關案例經驗,圍繞工信部后續發布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推介成果,積極開展成果轉化工作。其中試點區域和產業化試點單位應能夠提供包括樣品制備、小試、中試熟化、概念驗證等所需的政策支持、人才資源、場地設施等條件,以推進相關成果的產業化落地。第三方服務類試點單位和金融服務單位需基于自身職能和優勢,提供包括搭建對接平臺、政策解讀、金融產品設計、投資傾斜等支持服務,助力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