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在全省制造業領域開展河南省“美豫名品”評價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認定范圍
重點聚焦我省“7大先進制造業集群和28個千億級產業鏈品牌建設,開展制造業“美豫名品”評價認定工作,具體范圍包括:
(一)食品加工業:
休閑食品、冷鏈食品、肉制品、酒及飲品等(2024年營收達到5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裝備、汽車及零部件制造業
新型電力(新能源)裝備、先進工程機械裝備、先進起重機械、先進礦山機械等(2024年營收達到30億元人民幣以上);先進農機裝備、節能環保裝備等(2024年營收達到10億元人民幣以上);機器人和數控機床、專用設備(2024年營收達到5億元人民幣以上);汽車及新能源汽車等(2024年營收達到50億元人民幣以上);汽車零部件等(2024年營收達到10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材料制造業:
傳統材料(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等(2024年營收達到20億元人民幣以上);新材料(超硬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先進金屬材料、節能環保新材料綠色建筑材料)等(2024年營收達到5億元人民幣以上)。
(四)醫藥制造業:
醫藥(中醫藥)、生物醫藥等(2024年營收達到5億元人民幣以上)。
(五)輕工制造業:
紡織業、服裝和鞋帽制品、家具制造塑料制品、日用品等(2024年營收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
(六)電子電器(氣)制造業:
新型顯示和智能終端、智能傳感器、光電元器件及相關產品、先進計算及相關產品、電線電纜、電子元器件等(2024年營收達到5億元人民幣以上)。
(七)醫療器械生產業:
高端醫療器械、醫用衛材等(2024年營收達到3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依法在河南省內登記注冊,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正常運行5年以上;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領域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放寬至正常運行3年以上。
(二)品牌優勢突出,質量管理水乎領先,建立有效運行的品牌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模式,在省內外具有較高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質量滿意度高。
(三)技術創新能力強,采用技術標準達到國內、省內同行業先進水乎。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擁有合法有效的注冊商標,申報產品的注冊商標和核準使用范圍一致。
(四)經營業績突出,其經營收入、利稅總額等指標在上年度位居省內同行業前列。
(五)依法誠信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聲譽。
近三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三、認定依據(一)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發生較大及較大以上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存在商標權糾紛,或使用國(境)外商標的;
(三)國家級、省級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出口產品因質量問題導致國外索賠、退貨、通報調查,且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四)近三年內生產經營出現兩年虧損的;
(五)出現嚴重失信行為且依法被相關單位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六)發生其他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經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
“美豫名品”評價認定主要依據《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辦法》(豫質強字〔2025】1號)、《“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認證通則》(DB41/T2790-2024)及系列認證技術標準,
四、認定程序
(一)自愿申報。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宣傳發動本轄區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愿申報,申報企業填寫“美豫名品”評價認定申報表,并將申報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送至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
(二)初審推薦。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各申報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進行初審,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提出推薦意見,于2025年6月25日前,將“美豫名品”評價認定申報表、申報“美豫名品”推薦匯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送至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處)。
(三)資格審查。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申報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包括申報材料和必要的現場核查,形成“美豫名品”申報受理名單。
(四)評價認定。由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權威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申報受理“美豫名品”企業依據認證標準進行認證,認證結果經專家委員會評議,形成“美豫名品”建議名單。省質量強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議名單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審定授權。公示無異議后,提交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由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美豫名品”企業名單,并對授權使用“美豫名品”的企業頒發證書、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