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我省開展2026年制造業儲備中試平臺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時間節點
7 月 16 日前報送省工信廳技術創新處。
已入庫儲備 / 部重點 / 國家級平臺,7 月 10 日前完成平臺季度數據更新,作為復核依據;
省廳 7、12 月底動態調整儲備名單。
一、申報領域
本次申報重點面向原材料工業、裝備制造、消費品工業、信息技術、新興和未來產業、共性需求等行業領域共37個重點方向,每個方向可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制造業中試平臺體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5〕456號,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查閱)中的《制造業中試平臺重點方向建設要點》開展平臺培育建設。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具備實體制造業中試平臺形態,以法人單位為依托,建立規范的運營管理機制,具備實施相應領域中試驗證的基本能力,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制造業中試平臺體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5〕456號)中的《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指引》有關要求。
(二)應具備完善的中試線或試驗場地,配備必需的安全、環保等配套設施;制定設備要素表,現有試驗設備、測量儀器、關鍵軟件等中試設備核心指標達到區域先進水平,中試設備或者設施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中試環境、工藝流程和軟硬件等應符合相關標準。
(三)應擁有本領域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工程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帶頭人,擁有與核心服務相適應的管理、研發、試驗、質量、安全等專業人才隊伍。其中專職技術或者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
(四)應具備良好的質量、安全、信用和社會責任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質量、環境污染、失泄密等事故,未出現數據資料弄虛作假、嚴重失信等情形。
(五)應建立中試技術體系,具備一定的區域或行業相關技術資源整合及帶動能力。制定明確的中試技術路線圖,在把握本領域中試基礎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等技術路徑和發展需求方面具有一定基礎。具備區域或行業先進的核心技術能力,軟硬件具備一定的自主可控水平,能持續推動中試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發展,積極參與中試標準研制。
(六)應具有公共服務性質和功能,實現資源對外開放共享,對本領域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作出一定貢獻。主動發揮公共服務作用,能夠積極提供綜合性、專業化中試服務及系統化解決方案。制定明確的中試服務清單,提供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服務,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服務成效明顯,至少完成1項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自主創新成果的中試驗證或成功完成1項新產品產業化,服務企業數量不低于5家。上年度(或申報當年度)中試服務收入應不低于1000萬元或不低于依托單位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5%。
(七)應建立規范穩定的運營管理機制。制定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在財務、安全、質量、保密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在人財物等方面和依托單位相對獨立。規范對外服務程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明確技術轉讓、技術歸屬、技術服務、商業秘密等內部管理規則。
(八)應制定清晰的發展目標、具備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條件。制定規劃建設方案,明確未來3年發展目標,以及提供中試服務的措施和路徑。具有較為穩定的資金資源條件保障渠道,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總體要求
深入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制造業中試工作系列部署,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儲備中試平臺—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培育中試平臺—國家級制造業中試平臺”梯次培育路徑,聚焦“1+2+4+N”目標任務體系,培育遴選一批輻射范圍大、轉化能力強、發展機制好、公共服務屬性突出、示范帶動效應強、具有先進水平的儲備中試平臺,加快推動我省科技創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產業化應用。
四、運行管理
(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指引和重點方向建設要點以及儲備中試平臺基本條件,負責儲備中試平臺的培育遴選、名單發布、動態管理等,統籌協調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相關工作,爭取政策資源加大支持,推動有條件的儲備中試平臺逐步升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培育中試平臺,擇優遴選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培育中試平臺申報國家級制造業中試平臺。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重點建設儲備中試平臺的規劃設定、政策整合、服務指導,并協助開展遴選審查、現場核查、動態管理等工作。平臺依托單位負責本單位重點建設中試平臺的規劃建設、發展保障、日常管理,配合開展遴選核查、動態管理等工作,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
(二)各級中試平臺應不斷加強平臺建設,持續完善中試技術體系,提高自主可控中試水平,著力提升中試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能力。切實強化中試平臺公共服務屬性,開展高水平中試服務,提高服務效益和服務覆蓋面。積極參與中試標準體系建設,培育中試專業人才。促進中試資源整合與開放共享,發揮輻射引領作用。
五、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單位按自愿原則,平臺依托單位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中試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zhongshi.ceprei.com),按要求申報儲備中試平臺,并上傳相關申報材料。支持上一年度申報過但未通過審批的平臺依托單位達標后再次申報。省直有關部門所屬單位(包括省屬高校、科研機構、省屬國有企業集團下屬單位)有意申報的,由所屬省直單位匯總相關信息并函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制造業中試資源,積極發動有關單位申報,指導各申報單位編制《儲備中試平臺申報信息表》(附件1)。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必要時應對平臺建設情況開展現場核查,出具推薦意見。請于2026年7月16日前將推薦文件(含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儲備中試平臺申報信息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各1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
(四)前期已納入儲備中試平臺名單的平臺(包括首批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培育中試平臺、國家級制造業中試平臺),請于7月10日(周五)前在制造業中試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上登錄并繼續完成季度信息更新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將以此次更新信息為依據,開展有關批次中試平臺評審評估(復核)工作。每季度最后5個工作日內,平臺依托單位可動態更新數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于7月、12月底前動態調整儲備中試平臺名單。
(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本地中試平臺(可涵蓋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研究院等有中試基礎、已開展中試服務的產業創新平臺)建設和調整情況,總結屬地內中試平臺激活、補齊情況,并于7月24日前將《制造業中試平臺激活情況信息表》和《制造業中試平臺補齊情況信息表》蓋章掃描件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