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 王凱做2026年重點工作安排。其中明確:新建200個智能車間、智能工廠。
■智能車間
企業應用傳感識別、人機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術和智能裝備,促進車間計劃排產、加工裝配、物流配送、檢驗檢測等各生產環節的智能協作與聯動,實現制造執行系統與產品數據管理、企業資源計劃等系統的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智能工廠
企業在建設智能車間的基礎上,綜合運用生產過程數據采集和分析、制造執行、企業資源計劃、智能生產管控等先進技術手段,實現研發、設計、工藝、生產、檢測、物流、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集成優化與數據共享;采用人工智能模型技術,積極探索人工智能應用場景。
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河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
(二)截至申報日,企業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www.gsxt.gov.cn)。
(三)申報智能車間的應為以加工制造環節為主的生產車間;
不支持生產制造為非主營業務的企業申報智能工廠;
已獲得過省級智能工廠的企業不可重復申報。
申報智能工廠(車間)的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不低于 2 級。
各地市獎補政策 (注:以下僅供參考,具體實施以所在地最新要求為準)
鄭州市
支持企業建設智能工廠(車間)。支持企業根據產品特點和生產模式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對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標桿、智能工廠、智能車間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獲得不同等級稱號的按照級差給予獎勵。
依據:《鄭州市進一步加強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鄭政〔2023〕23號)有效期三年
對獲評省級、國家級工信部門認定的數字領航企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5G工廠、智能工廠、數據要素應用場景試點示范(或案例),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依據:《關于印發鄭州市支持重點產業鏈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鄭政文〔2024〕174 號 有效期3年
洛陽市
打造智能車間、智能工廠不少于30家,單個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30萬元獎勵,且單個企業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30萬元。具體遴選標準另行制定。
依據:洛陽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辦〔2025〕55號
許昌市
對首次獲評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省級“數字領航”企業、省級智能工廠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省級數字化轉型“小燈塔”企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省級智能車間、省級服務型制造創新(示范)企業(平臺)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依據:《許昌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政策》許政〔2025〕 14號
南陽市
支持智能制造能力提升。被評為本年度國家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被評為本年度省級智能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被評為本年度省級智能車間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被評為本年度省級數字化轉型示范區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依據:南陽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宛財企(2025]3號
平頂山市
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零碳工廠、能效水效“領跑者”、超級能效工廠、制造業單項冠軍、工業設計中心、質量標桿、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應用場景、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平臺、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依據:平頂山市市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平財企〔2025]5號 執行期限3年
鶴壁市
支持標桿示范企業培育。打造數字化車間及智能工廠40家,單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30萬元。遴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20家,單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80萬元。(實施周期: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依據:《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鶴壁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鶴政辦〔2024〕24號)
周口市
每年對成功創建的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優秀場景)及省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被評為市級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依據:《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周口市支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獎勵辦法的通知》(周政辦〔2022〕97號)
《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周口市加快數字化轉型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周政〔2024〕15號)


